村民杀害村干部一审被判死刑 杀人动机卑劣手段残忍
山西省朔州市应县村委干部因修村路遇害案有了最新进展。1月10日,从58岁死者方某的亲属处了解到,杀人凶手雷某一审被朔州中院判处死刑。
朔州中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显示,57岁的雷某是应县大临河乡柳坪村村民,被害人方某则是大临河乡长城沟村两委委员。雷某辩称,2022年冬天认识方某,因方某带人修路时经过其父母坟地,他认为坟地被毁坏,因此怀恨在心,萌生了杀人念头。
法院审理查明,2024年6月30日上午8点半,雷某在与前来柳坪村送白面的方某扭打过程中,用尖刀连续捅刺方某数刀,致其身亡。法医鉴定显示,方某全身多处刀伤,其中最大创口为23.2cm×16cm,颈部气管、血管及肌肉等均离断。
法院审理认为,雷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,构成故意杀人罪。雷某主观恶性极大,杀人动机卑劣,手段极其残忍,情节特别恶劣,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,应予严惩。2024年12月28日,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雷某死刑,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4.86万元。雷某曾表示愿意赔偿死者亲属,但无力支付。方某的亲属于2025年1月9日拿到法院判决书,目前判赔的丧葬费尚未支付,且雷某未提起上诉。
判决书载明,多位村民证实村里修路并未挖到雷某家的祖坟。雷某弟弟作证称,双方矛盾源于三年前方某开垦荒地给村民种植,这块地靠近雷某的牛圈,导致他放牛不便。雷某平时多次表示要杀方某及其家人,甚至随身携带刀具。雷某弟弟还证实,村里修路时没有挖到他们父母的坟墓,距离坟墓还有十多米远。
死者家属认为,方某作为村委干部,为村民修路而遇害,应当认定为工亡。长城沟村委会出具的情况说明证实,2020年后柳坪村、黑拉桥村等已合并至长城沟村,方某于2021年11月当选为村委委员。家属希望相关部门能认定方某因公遇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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